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投资”)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磅先生通知,获悉刘磅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18,245,677股于2016年8月15日被质押,同时,达实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14,007,177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6年8月15日被质押,其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9,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6年8月17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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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6年8月17日,达实投资将其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9,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了质押,上述质押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5),刊登于2015年9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达实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3,407,177股,占公司总股本20.7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63,507,177股,占总股本的9.89%。刘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245,677股,占公司总股本9.0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58,245,677股,占总股本的9.07%。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