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6-临037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提名姚景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18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景超,男,58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年在吉林蛟河参加工作担任教师,1982年起在一汽发动机厂历任工人、干部、副厂长,1997年起任一汽二发厂副厂长,2000年起任一汽发动机厂厂长,2003年起任大连柴油机厂总经理、道依茨大柴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9年起历任一汽丰越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起至今任一汽集团监事会办公室特派监事。该监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6-临036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毛照昉先生因公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选举秦焕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提名毕文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提名尤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4、决定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毕文权,男,44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在一汽集团公司底盘厂参加工作,历任工艺员、团委书记、检查科副科长兼党支部书记、生产科副科长兼党支部书记、技术科副科长兼党支部书记,2002年起任一汽解放公司车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产品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一汽集团团委书记,期间挂职云南省曲靖市副市长,2012年起任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4年起任一汽天津事业部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纪委书记,2015年起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一汽天津事业部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6年起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兼一汽天津事业部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该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尤峥,男,48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在一汽车身厂参加工作任工艺员,1992年起历任一汽大众公司轿车厂焊装车间现场工程师、副主任、副主任兼轿车厂Audi项目经理,2002年起历任一汽轿车公司制造技术部副部长、部长,2004年起历任一汽大众公司轿车二厂厂长、规划部副部长,2009年起任一汽集团规划部副部长,2015年起至今任一汽集团产品策划项目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该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