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8号文核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
2016年8月1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本期债券品种一(7年期含权品种,5+2)的利率询价区间为2.8%-3.6%,品种二(7年期品种)的利率询价区间为3.6%-4.2%。
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将本期债券品种二(7年期品种)全部回拨至本期债券品种一(7年期含权品种,5+2),本期债券品种一(7年期含权品种,5+2)的票面利率为3.21%。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8月12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一(7年期含权品种,5+2)(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0”,简称为“16桂资03”),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6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6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的《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公众投资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