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下游需求不旺、行业产能过剩等不利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大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下滑。主导产品纯碱受纯碱厂渣场溃泄事件影响,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对业绩影响较大。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紧紧围绕2016年度工作思路和目标,全面推进精细管理,进一步深化集中采办,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大力开展降本节支增效,精心组织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恢复纯碱生产,积极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努力降低溃泄事件对公司业绩影响程度。2月26日、3月29日两条生产线相继顺利开车。
二是夯实基础管理,强化日常管控,严格过程控制,做好节能降耗提质工作。
三是加强市场研判,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注重产销衔接,争取效益最大化。上半年,公司大部分产品实现了产销平衡。
四是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集中采办,加大招投标管控力度,制定合理的采购策略。企业运营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成为实现降本增效,应对市场变化的重要支撑。
五是深化内部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注重技术创新,努力提升产品技术含量。
六是认真吸取“1.29溃泄”教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注重环保减排,有序推进环保项目建设。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汤全荣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6-03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8),因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2.上述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
附件一、附件二”
二、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2.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附件一: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附件二: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22”,投票简称为“海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关于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②关于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③关于增补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
即: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在投票当日,海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应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不得撤单。
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6-03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9日-8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下午3:00至8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8月26日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1)关于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主要内容刊登在2016年8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 2016 年 8月29日下午 4: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737
联系电话:0536-5329931 传 真:0536-5329879
电子邮箱:hhgf@wfhaihua.sina.net
联 系 人:吴炳顺 江修红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一: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附件二: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22”,投票简称为“海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关于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②关于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③关于增补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
即: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在投票当日,海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应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不得撤单。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6-025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各位董事。会议于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汤全荣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2.关于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永志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于长春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长春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王永志,男,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热力电力分公司党政办主任兼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潍坊海峰热电有限公司副经理,山东海化集团党政办主任兼党总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山东海化集团团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物资装备中心经理,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现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纯碱厂厂长、党委书记。
目前,王永志先生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包括控股股东兼任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长春,男,1952年生,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曾任吉林财贸学院会计统计系助教,吉林财贸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长春税务学院会计学系教授、系主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部门主任,吉林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兼职教授等职。
现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
目前,于长春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6-026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宋君荣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2.关于增补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李进军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李进军先生简历
李进军,男,1970年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兼政治部副主任,潍坊滨海开发区团工委书记,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山东海化盛兴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人力资源部经理。
目前,李进军先生除在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担任职务外,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任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6-028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9日-8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下午3:00至8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8月26日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1)关于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主要内容刊登在2016年8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 2016 年 8月29日下午 4: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737
联系电话:0536-5329931 传 真:0536-5329879
电子邮箱:hhgf@wfhaihua.sina.net
联 系 人:吴炳顺 江修红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一: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附件二: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22”,投票简称为“海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
即: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在投票当日,海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应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6-02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于长春先生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于长春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 次, 未出席 0 次。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于长春,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于长春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于长春
日 期: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6-027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