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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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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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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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能源行业的新变化,公司按照年初确认的工作指针, 灵活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 深耕电网,行业外聚焦,加速国际化,外抓市场内抓管理,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良好结果。
市场方面。公司持续发展的电力保护监控和配网终端产品在国家电网集中招标中成绩斐然,其中配网终端份额在行业内厂家中排名第一,连续三年中标总额第一;视讯产品合同额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同比增长78%;非电网业务合同额也同比增长176%,电子电力业务合同额同比增长278%,都取得大的突破;公司发展的一次设备产品第一次在国家电网集招中中标配电成套化设备、干式变压器设备,半年累计完成合同额突破四千万元,同比增长3倍。中标了印度首个智能化电表改造示范项目PDY电表项目,公司推出的开关柜也成功进入了孟加拉市场。威思顿在国家电网集中招标中,中标占比及位次均比去年上升,推出的第二代整车直流充电机顺利通过权威机构的产品检验,并取得产品型号注册证书,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及智能用电业务奠定了基础;海颐软件自主开发的南方电网营销管理系统在南方电网各省公司顺利推广实施,进一步巩固了在南方电网公司信息化领域的领先地位;纵横科技利用自身在网络信息化中的优势,在前期突破金融行业的基础上,在医药、机械制造、教育和公检法等市场加大了营销力度,陆续签下视频会议、无线网络、网络安全等项目。
研发方面。引入的敏捷开发模式,提高了研发效率,全面采用的漫索研发管理平台提高了项目的透明性和管控力度;结合南方电网云平台科技项目,完成了下一代平台的关键技术研究,并在数据中心、云计算等新技术领域取得预期效果;通过关键技术的突破,一次性通过了测控装置 国家电网“四统一、四规范”互操作测试。
内部管理方面。公司成立了营销、供应链、合同履约、工程实施、研发流程及会议优化、人力资源、质量成本等多个项目组并开展专项活动,较大幅度地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调整组织架构,加强研发部研发能力,调整海外产品职能和方案职能,提升项目运作效率;成立了智能视讯事业部、电力电子事业部、一次设备事业部,缩小决策半径,增加了公司授权和经营的自主性。进行工资的结构性调整,采取不同岗位的差异化激励方式,促进人才引进和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结合国家的能源政策和形势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拓能源管理和服务市场,继续深化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91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15 %,期间费用同比增长1.23%,研发投入同比增长6.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0.6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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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州海颐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系子公司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山东纵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子公司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董事长:丁振华
2016年8月10日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深交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我们所了解的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存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0元,期末余额为2024.43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32%;
4、公司在实施对外担保时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 江秀臣 房立棠 曲之萍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