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63 公司简称:法拉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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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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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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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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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各项计划,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继续新产品的开发和新客户的开拓,巩固现有传统配套市场占有率,加快新能源等领域拓展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8亿元,同比增长6.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亿元,同比增长16.56%。
做好东孚新区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35亿元,完成土建工程量7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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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销售佣金及仓储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4万元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汇兑收益较上期增加800万元,利息收入增加 167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收回理财资金35560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股利支出增加6750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化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用于投资理财金额减少及理财收益率下降,人民币贬值导致远期外汇合约收益下降。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理财资金收回及经营性收益增加。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上海美星电子出口退税款收回。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为收回理财资金。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无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无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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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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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销售前五位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为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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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有四十多年的簿膜电容器生产历史,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和体系运行方面有多年积累,技术和管理团队稳定,在市场赢得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信任和口碑,品牌、技术和管理的积淀深。
公司拥有许多原创性的核心技术,在薄膜电容器行业的技术制高点上占据一席之地。每年均以超出营业收入3%的资金投入,进行自主、原创性的开发,并已形成体系,逐步由电容器设计开发延伸至材料应用,工装模具开发、生产设备开发等全方位。
公司拥有专业的客户技术服务团队,能针对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制出最优的方案,解决技术难题,赢得成本优势。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子公司上海美星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市欣园精工电子有限公司均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除此外,公司报告期内未持有及买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企业股权。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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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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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鹭海电子有限公司、沭阳美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上海美星电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沭阳凯迪光电有限公司为沭阳美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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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无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5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10元(含税),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25,000,000.00元。
现金红利已于201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3.3 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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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曾福生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临2016-007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报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6年3月26日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刊登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现就相关信息补充公告如下:?
一、 关于委托理财事项:
因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的判断识别及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9.3、9.9条规定关于“累计发生额”的理解有误,把中国工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界定为银行存款,而应归为理财产品。现补充更正如下:
1、《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2014.10.8-2016.3.26期间的理财金额是9.481亿元,实际应为14.081亿元(漏披露3笔结构性存款4.6亿元);
2、其中已披露的2015.1.1-2015.12.31期间的理财金额为5.771亿元,实际应为10.371亿元(漏披露3笔结构性存款4.6亿元);且该实际金额已超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达到57.06%。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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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在下一次的股东大会上将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提交审议。
二、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总额及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5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总额及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5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总额及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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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