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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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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138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筹划转让持有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6年2月5日申请股票停牌。2016年2月19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2月26日、3月4日,公司分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3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在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2016年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4月2日、4月9日、4月16日、4月23日、4月30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6年5月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视重组进展情况尽早复牌。2016年5月12日、5月19日、5月26日、6月2日、6月6日、6月13日、6月18日、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和7月23日,公司披露了进展公告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并于8月5日公告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公司拟收购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韶光”)、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电子”)、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创新达”)三家公司100%股权。

 1、交易对手方

 本次重组公司的交易对手方包括上海典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刘国庆、周开斌等。

 2、聘请的中介机构

 公司聘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评估机构。

 3、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本次重组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长沙韶光、威科电子、成都创新达三家公司的100%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8月5日公告的重组报告书等文件。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本公司已经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对方、配套融资认购方签署了相关协议,于8月5日公告了相关信息,公司已于8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重组的问询函,目前正在组织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的问题进行落实。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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