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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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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与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西电”或“买方”)就锡泰直流项目±800KV锡盟站直流工程签订了4份合同,详见 2016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2016 年 8 月 11 日,双方已正式签订书面合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及金额

 (1)标的物名称: 换流阀冷却设备

 合同总价款(含17%增值税):91,370,000元

 (2) 标的物名称: 配水管道及配件

 合同总价款(含17%增值税):9,007,670元

 (3) 标的物名称: 电极针及配件

 合同总价款(含17%增值税):9,011,282元

 (4)标的物名称: 电极塞及配件

 合同总价款(含17%增值税): 388,066元

 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2)卖方设计冻结后并提供相应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3)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并完成安装调试,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货款;

 (4)设备投入运行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货款;

 (5)质保期满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货款。

 4、合同生效时间:2016 年 8 月 11 日。

 5、合同生效条件: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履行期限:

 (1)合同1分两批交货,最迟应在2016年10月20日前交付;

 (2)合同2、合同3交货期为2016年11月8日;

 (3)合同4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1、合同2、合同3、合同4的合同金额分别为91,370,000元、9,007,670元、9,011,282元、388,066元,合计109,777,018元,约占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31.00%,将对公司 2016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西安西电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外协加工)》;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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