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8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回复说明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6-049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回复说明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6月2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6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于201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说明》。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说明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说明(修订稿)》。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须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和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8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