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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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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112407 证券简称:16厦港01 公告编号:2016-3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21楼)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6厦港01

 证券代码:112407

 发行总额:6亿元

 上市时间:2016年8月16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厦门港务”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导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新世纪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309,565.46万元(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309,565.46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而资产负债率为37.47% ,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22.07%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135.08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上市前的财务指标符合发行条件。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2016年6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w.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中文名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Xiamen Port Development Co., 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5、股票代码:000905

 6、注册资本:人民币53,100.00万元

 7、法定代表人:柯东

 8、公司设立日期:1999年4月21日

 9、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00000541

 10、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21楼

 11、董事会秘书:刘翔

 12、证券事务代表:朱玲玲

 13、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21楼

 14:邮政编码:361013

 15、联系电话:0592-5826150

 16、联系传真:0592-5686161

 17、电子信箱:000905@xmgw.com.cn

 18、互联网网址:http://www.xmgw.com.cn

 19、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装箱;车辆滚装服务;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有效期限详见许可证件);2、物流供应链管理、整体物流方案策划与咨询、中转、多式联运服务(不含运输)、物流信息管理;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4、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及日用品、农畜产品、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美术品;5、房屋租赁。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厦港01”,债券代码“112407”。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6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6]114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并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9年6月27日一起支付。

 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6月27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特殊权利条款: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6亿元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发行人民币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28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16]第25-00006号”的验资报告。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530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8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本期债券简称为“16厦港01”,证券代码分别为“112407”。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一季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财务指标

 ■

 ■

 (二)母公司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债务资本比=全部债务/资本化总额;资本化总额=全部债务+股东权益;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

 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为报告期月份数;

 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新世纪评级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续期(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新世纪评级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新世纪评级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新世纪评级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新世纪评级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新世纪评级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新世纪评级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新世纪评级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新世纪评级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第十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1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规模为6亿,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承诺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做变更。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6亿元用于偿还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用于码头建设的借款,该等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与公司预计不符,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其他负债。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拟对下列借款进行偿还,对借款明细中到期日晚于本期公开发行债券的到期日的借款进行提前偿还: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排

 公司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收款人名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账号:40328001040044722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上升,由发行前的40.90%上升为发行后的47.05%,将上升6.15个百分点,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62.85%降至发行后的48.96%,发行人债务结构将得到一定的改善。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62增加至发行后的2.07。公司流动比率将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二)锁定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对于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确定为固定利率,有利于公司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有利于保持资金稳定性,避免利率波动的风险

 通过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公司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同时锁定长期融资成本,避免市场利率波动带来的资金风险。

 (四)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资金来源为内部经营积累、外部信贷融资、财政补贴和银行间产品的融资。通过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完善和丰富公司融资结构。

 综上所述,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完善公司的债务结构,锁定公司长期融资成本,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受限资产的情况。

 第十三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东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21楼

 联系电话:0592-5826151

 传真:0592-5686161

 联系人:陈滨、庄世斌

 二、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项目主办人:程欢

 项目成员:许冠南、周毅、付天民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三、联席主承销商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人:蒋庆华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层

 电话:021-38784899

 传真:021-50495600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徐礼兵、张振东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电话:010-59013955

 传真:010-59013945

 四、分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王仁惠、林豪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电话:020-87555888-8342

 传真:020-87553574

 五、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苌宏亮

 经办律师:吴国栋、鞠慧颖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银谷大厦1715

 电话:010-62800408

 传真:010-62800409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注册会计师:裴素平、谢培仁、林宏华

 住所:厦门市珍珠湾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2-15层

 电话:0592-2528403

 传真:0592-2217555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经办分析师:林赟婧、沈其恺

 住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层

 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610539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联系人:程欢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联系人:廖宏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5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3号楼

 电话:0592-5171231

 传真:0592-5820256

 十、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宋丽萍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667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戴文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3-201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2016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信用评级报告;

 (五)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债券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w.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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