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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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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参加董事7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等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实现营业收入5,205.06万元、实现净利润-1,688.21万元;公司2016年半年度房地产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85.77万元、实现净利润-549.77万元。

 会议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两个行业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经营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的公告》。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部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即公司以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066,114,8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共计转增2,985,121,683股(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已舍去小数取整数)。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2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无任何监事对本次监事会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1)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半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实现营业收入5,205.06万元、实现净利润-1,688.21万元;公司2016年半年度房地产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85.77万元、实现净利润-549.77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两个行业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部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

 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实现营业收入5,205.06万元、实现净利润-1,688.21万元。

 ★ 公司2016年半年度房地产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85.77万元、实现净利润-549.77万元。

 2016年半年度,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06.2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180.8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289.7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57.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78.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9.17万元。

 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实现营业收入5,205.06万元、实现净利润-1,688.21万元;公司2016年半年度房地产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85.77万元、实现净利润-549.77万元。

 2016年半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并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和《上市公司行业作息披露指引第八号——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经营数据情况披露如下:

 一、石油行业

 1、报告期内石油行业经营业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石油行业2016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688.21万元。公司石油行业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份并入公司,其下属Surge公司(Surge Energy America Holdings, Inc.)是注水开发油田,其储量和产量的增长主要依靠注水有效补充地层能量以及钻加密井获得。报告期内,结合国际油价的市场行情以及Surge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调整了Surge公司油田的开发方案和产能建设部署,投入部分资金优化注水调整,主要包括注水井维修、酸化增注、老井转注、关停水窜油井、暂停钻加密井等工作。上述开采方案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Surge公司当期的产能和生产成本。

 自2015年以来,受国际原油消费预期下调等因素的影响,国际油价一直在低位徘徊,2016年1月纽约WTI原油期货价格最低跌至26.05美元/桶,一季度持续在40美元/桶下方波动,二季度才回升至45美元/桶上方。

 受上述因素影响,Surge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205.06万元,实现利润-1,688.21万元。

 为应对这种低油价环境下的不利局面,公司将和国际同行业的石油公司一样,苦练“内功”。通过严格管控成本、更加精细开发、寻找优质“甜点”、强化技术创新、提升管理水平等措施,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降低经营风险。

 2、报告期末石油储量概况表

 ■

 3、储量数量变化分析表

 ■

 4、证实储量未来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相关规定,在计算石油和天然气储量未来净现金流量标准化量度时,平均价格须采用报告生效日前12个月所参照基准市场每月第一个交易日实现价格(基准价格基础上进行必要调整后的价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不考虑未来条件下的价格浮动。如已签订协议且协议中规定了产品价格,在协议期及合理预期的延长(更新、重新签订)协议期内采用协议价,其他期间按照上述要求价格执行。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规定,“贴现系数为10%,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披露以其他贴现率计算的净现值,但应同时说明其披露原因”。据此,公司采用的贴现系数为10%。

 5、历史(勘探井或开发井)钻井表

 ■

 6、油气经营业绩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7、油气生产活动相关资本化成本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房地产行业

 1、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经营业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安排,公司将逐步剥离原有传统资产。2015年12月,公司出售了原下属控股子公司——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2016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出售山东银和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的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尚未完成)。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了山东银和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的开发进度和节奏,且其可售的存量房较少,正在开发的银和怡海?国奥天地项目三期,报告期内已按计划竣工但未交付使用(建筑面积6.68万平方米,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预售率为89%)。

 受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实现营业收入385.77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2、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

 3、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4、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

 5、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

 以上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石油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084,394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9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099,999,974.86元,扣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55,795,244.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4,204,730.26元。

 2016年4月28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456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6,000.00万元,当前余额为20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于2016年5月16日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了公司本次需支付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费用剩余款项25,650,000.00元之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期末余额为扣除公司置换前期垫付的中介机构费用34,350,000.00元后并实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后的金额。截至本报告期末,合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金额为2,127,439.79元,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用为911.50元。

 注2: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含因公司名称变更需重新办理7天通知存款的200,000,000.00元人民币。该笔7天通知存款于2016年6月30日返回募集资金专户,于2016年7月1日重新办理了7天通知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三、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金额60,157,720.88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金额25,650,000.00元,用自筹资金预先垫付34,507,720.88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为6,0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超过承诺投资金额6,000.00万元的157,720.88元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因此,本次公司置换前期垫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合计34,350,000.00元。

 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均对本交置换出具了专项意见,同意本次置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16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 年内有效,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和2016年6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2)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7天通知存款的存单方式存放的情况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6-09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066,114,8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共计转增2,985,121,683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股本规模,以及收购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犇宝”)100%股权实施完成后资本公积金余额充足等情况,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于公司上市二十周年之际,为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多年来的坚守、支持与市场的认同,与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战略转型和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现场提议在本次董事会上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并现场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与会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为此,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征得全体与会董事同意后,公司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增加一项议案,即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066,114,8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共计转增2,985,121,683股。

 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通知。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2016年是公司上市二十周年。二十年来,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做大做强做优。

 2014年4月,公司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重新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战略,将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定位于海外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并按计划将现有资产逐步予以剥离。

 经过近两年的战略调整,公司产业转型已出现雏形,公司主业已从原来的房地产、建筑安装、电缆等传统产业转型至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公司产业转型目标明确、态度坚决。截至目前,公司原有传统产业已基本剥离完毕,战略转型已初步成型;以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方式收购浙江犇宝100%股权(收购金额22.1亿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21亿元)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明确公司战略转型,公司正按计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若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控制的油田2P储量将超过5亿桶,标志公司产业转型已彻底成功,进军油气资源领域,未来公司主业清晰、盈利模式和现金流稳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强。随着国际油价回归正轨以及油田开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利润将得以大幅提升。

 此外,在确立石油勘探、开采及销售业务作为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的战略目标后,公司已开始着力打造一支由国内外石油行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油田资产管理团队。在公司收购浙江犇宝后,该管理团队已逐步接手管理美国油田资产。未来,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员工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需要适时补充油田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统一、专业和经验丰富的油田资产管理团队有利于公司提升运营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综上,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股本规模,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战略转型和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与公司未来的成长发展相匹配。

 2、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理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60,030,493.00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451,943,281.75元;2016年4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02号《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084,394股(A股),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4568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4,204,730.2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6,084,394元,出资溢价部分为人民币1,838,120,336.26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066,114,88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285,408,999.83元,其中可以转增为股本的余额为4,269,585,714.04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经合理推算,本次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转增股本金额为2,985,121,683元,不会超过公司资本公积可分配范围。

 根据前述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等的分析,公司未来主营业清晰,发展战略明确,公司正在向能源生产商转变的业务格局逐渐清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转型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升公司形象和实力,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条件。本次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因此,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公司董事黄万珍先生、胡广军先生、杨晓云先生、余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董事会表决通过高送转议案时均投赞成票,上述四名董事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1、2015年7月10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承诺(2015年12月18日将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延期至2016年7月10日),据此,公司董事胡广军先生、杨晓云先生、余璇女士于2016年1月11和12日分别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其中胡广军先生34,000股、杨晓云先生34,000股、余璇女士27,300股,在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6个月内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动。

 2、2015年7月10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承诺(2015年12月18日将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延期至2016年7月10日),据此,公司董事黄万珍先生于2016年4月14日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5万股,在此之前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韩汉先生、王东宁先生、张宝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6个月内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董事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黄万珍先生、胡广军先生、杨晓云先生、余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承诺:在审议本次高送转预案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韩汉先生、王东宁先生、张宝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来六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高送转提案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预案前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预案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66,114,887股增加至4,051,236,570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相关指标将相应摊薄。

 (四)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明确做出以下风险提示: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2015年6、7月,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基于对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2015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公司原副董事长高恒远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公司董事杨晓云先生、公司原董事周芳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余璇女士、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计划以个人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80-3,700万元人民币。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6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已全部完成其承诺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潮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公司董事杨晓云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余璇女士、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

 2、本次增持前,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5,790股,其他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均为0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2015年6、7月,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公司原副董事长高恒远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公司董事杨晓云先生、公司原董事周芳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余璇女士、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计划以个人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有效将其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和金额及实施期限:

 2015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公司原副董事长高恒远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公司董事杨晓云先生、公司原董事周芳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余璇女士、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计划以个人名义在2016年1月10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80-3,700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年12月18日,上述人员决定将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延期至2016年7月10日。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12月19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具体增持明细如下:

 ■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所需资金由上述人员自筹取得,本次增持属个人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

 1、2016年1月11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董事杨晓云先生、独立董事余璇女士、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和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告知函》,上述人员于2016年1月11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78,900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3,447,279.20元。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1月12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实施增持股份的公告》。

 2、2016年1月13日,公司接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告知函》,胡广军先生于2016年1月12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34,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1月14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实施增持股份的公告》。

 3、2016年3月29日,公司接到总会计师姜华女士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告知函》:姜华女士于2016年3月28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6,400股;姜华女士合计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33,5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3月30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4、2016年4月15日,公司接到董事长黄万珍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告知函》:黄万珍先生于2016年4月14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5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截止2016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五、其他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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