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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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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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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并开通定投转换及费率优惠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本公司直销柜台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投资者承担。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5%)=49,261.08元

 申购费用=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购份额=49,261.08/1.050=46,915.31份

 即:投资者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其可得到46,915.31份基金份额。

 (2)基金份数的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天(含)但少于9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90天(含)但少于18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天(含)但少于7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730天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假设两笔赎回申请赎回本基金份额均为10,000份,但持有时间长短不同,其中基金份额净值为假设数,那么各笔赎回负担的赎回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

 2、转换申购费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按照转入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补差费。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该日)。

 6.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8.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

 9.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③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⑥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⑦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⑧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公式中的“转出基金申购费”是在本次转换过程中按照转入金额重新计算的费用,仅用于计算补差费用,非转出基金份额在申购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例:某投资者欲将10万份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泰信增强收益A”)(持有365天内)转换为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蓝筹精选”)。泰信增强收益A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02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0.8%,对应赎回费率为0.1% 。泰信蓝筹精选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50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5% 。则该次转换投资者可得到的泰信蓝筹精选基金份额计算方法为:

 ①转出金额=100,000.00×1.020=102,000.00元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2,000.00×0.1%=102.00元

 ③转入金额=102,000.00-102.00=101,898.00元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101,898.00/(1+1.5%)×1.5%=1,505.88元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101,898.00/(1+0.8%)×0.8%=808.71元

 ⑥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1,505.88-808.71=697.17元

 ⑦净转入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元

 ⑧转入份额=101,200.83/1.500=67,467.22份

 10.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出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转换。

 11.各基金的转换申请时间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15:00以前在销售商处撤销,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作失败或下一日申请处理。

 12.基金转出的份额限制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13. 投资者在全部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转出款一起转入目标基金;投资者部分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转出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基金收益负值时,则该笔基金转出申请视作全部转出。

 14.投资者在转出泰信旗下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剩余基金份额低于该基金最低份额要求,则对其做强制转出处理。

 15.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交通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情况:

 1、泰信直销(柜台、网上):290001、002234、002235、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09、290010、290011、290012、002583、290014、000212、000213、001569、001970、002580、001978

 2、中国银行、平安证券、兴业证券、中山证券、中金公司、和讯信息、富济财富、大泰金石、积木基金、增财基金、钱景财富: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09、290010、290011、290012、290014、000212、000213、001569、001970、001978

 3、国信证券、中泰证券、数米基金、联泰资产、众禄金融、天天基金、恒天明泽、好买基金、长量基金: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09、290010、290011、290012、290014、001569、001970、001978

 4、海通证券、信达证券、国都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渤海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09、290010、290011、001569、001970、001978

 5、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安信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001569、001970、001978

 6、申万宏源、华龙证券、国金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001569、001970、001978

 7、广州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09、290010、290011、290012、290014、001970、001978

 8、上海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09、290010、290011、290012、001569、001970、001978

 9、中航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10、290011、001569、001970、001978

 10、浦发银行: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001569、001970、001978

 11、中信银行: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09、290010、290011、290012、290014、000212、000213、001978

 12、招商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4、001569、001970、001978

 13、华泰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10、001569、001970、001978

 14、东海证券: 290002、290004、290005、290006、290008、290009、290010、290011、290014、000212、000213、001970、001978

 15、爱建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001978

 16、中信建投证券:290001、002234、290002、290003、290004、290005、290006、290007、291007、290008、290009、290010、290011、290012、290014、000212、000213、001569、001978

 1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001569、001970、001978

 注:1、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现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时间以本公司发布相关业务公告为准。依据《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约定,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000212、000213)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依据《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约定,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市场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290001、002234、002235)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3、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290012、002583)之间暂未开通转换。

 4、泰信鑫选混合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001970、002580)之间暂未开通转换。

 5、基金名称及代码: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A:290001、B:002234、E:002235)、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290002)、泰信双息双利债券(290003)、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基金(290004)、泰信优势增长混合基金(290005)、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基金(290006)、泰信债券增强收益基金(A:290007、C:291007)、泰信发展主题混合基金(290008)、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290009)、泰信中证200指数基金(290010)、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基金(290011)、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基金(A:290012、C:002583)、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基金(290014)、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A:000212、C:000213)、泰信国策驱动混合基金(001569)、泰信鑫选混合基金(A:001970、C:002580)、泰信互联网+混合基金(001978)。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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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小林

 总经理:葛航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 史明伟

 网上直销地址:www.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或 (021)38784566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305、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林洁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民田路交界西南新华保险大厦1310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史明伟

 7.2 其他销售机构

 已开通销售业务销售机构名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2、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费率优惠业务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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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其中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天天基金、长量基金、好买基金、富济财富、大泰金石、积木基金、陆金所资管、诺亚正行、众禄金融、数米基金、利得基金、钱景财富的费率优惠以表格中“备注”公告内容为准。)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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