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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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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3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13号)的核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28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5月28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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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邓红国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物资部研究室、政策体制法规司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管理司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四部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4年12月2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陈春艳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贷部、信托开发部、信托事务部、信托业务一部、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Sena Consulting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JP Morgan Chase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

 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张琦女士,硕士研究生,11年基金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2005年7月加入嘉实基金,历任行业研究员、金融地产研究组组长,2011年3月至今担任研究部副总监,2013年12月6日至今任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16日至今任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基金经理,2014年12月26日至今任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基金经理,2013年5月28日至今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斌先生,博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高级金融工程研究员、基金经理、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总监等职务。2009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4日任长盛量化红利股票基金经理,2010年8月4日至2011年12月20日任长盛沪深300指数(LOF)基金经理,2012年7月20日至2013年11月4日任长盛成长价值混合基金经理,2012年9月13日至2013年11月4日任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基金经理。2013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14年5月15日至今任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和本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7日至今任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基金经理。

 3、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首席投资官(股票业务)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研究总监陈少平女士,资深基金经理邹唯先生、邵秋涛先生、胡涛先生,定量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34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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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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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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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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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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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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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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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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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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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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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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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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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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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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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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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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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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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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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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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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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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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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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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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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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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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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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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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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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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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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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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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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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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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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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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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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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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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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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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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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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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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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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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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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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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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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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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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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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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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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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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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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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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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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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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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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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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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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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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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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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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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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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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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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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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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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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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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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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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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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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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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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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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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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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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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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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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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81.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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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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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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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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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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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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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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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9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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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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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7.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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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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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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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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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的超额回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5%;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保持较高的股票仓位和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为目标,采用“自下而上”精选策略优选个股,通过嘉实研究团队精选出的股票备选库构建基金股票组合,并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达到增强收益的目的。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作为较高仓位的股票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四个纬度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市场情况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基本面的深入研究谋求基金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依托强大的研究平台,通过多层面、多维度的方法来深入研究公司的基本面状况,挖掘企业的价值驱动因素。嘉实采用实地调研、案头研究以及电话访谈等多种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寻找备选企业能够在所处行业生存并不断发展的根本驱动要素, 从而为研究员进行业绩预测和估值提供依据。

 (1)股票研究方法及选股策略

 嘉实采用“自下而上”的股票精选策略,坚持以深入细致的基本面研究为选股的基本原则并在研究团队的模拟组合基础上精选个股。嘉实将研究团队划分为不同的研究小组,其研究范围覆盖了全部行业。因此,选股将不再局限于个别行业或者单一风格,选股类型也更加丰富,包括成长股、价值股等不同类型。

 我们认为市场阶段性的效率缺失会导致股价低于企业价值,从而构成投资机会,尤其在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占比仍然不高的情况下,市场的阶段性无效会更加明显。股票研究的过程及框架如下:

 1)案头研究,具体又分为:a)行业研究: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空间、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内的竞争结构的分析;b)公司研究:分析内容包括公司历史沿革、定期财务报表、竞争劣势、核心竞争力、核心管理团队、以及公司治理。案头研究一般会产生调研提纲以及初步的估值模型,并作为下一步研究的基础。

 2)实地调研,包括对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拜访,对公司生产车间的实地调研,对上下游环节以及竞争对手的调研。

 3)估值模型的完善,通过调研对核心假设进行修正,从而获得对公司价值的全面认识并在日后的跟踪中不断完善。

 长期看,股票价格反应企业价值,但中短期内,股票价格会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偏离价值,比如行业景气波动、产品技术革新、公司治理结构、甚至市场情绪,我们致力于在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发生偏离的时候进行买入或卖出。

 (2)组合构建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构建是以研究团队的模拟组合为蓝本,模拟组合的构建方法如下:

 研究团队的模拟组合分为三级结构,由上到下分别为研究小组权重配置、组内行业配置及行业内个股配置。

 1)在第一个层次中,公司研究小组在整体研究团队模拟组合中的配置比例直接参考该小组所占的自然权重。主要原因在于研究团队模拟组合的理念是通过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创造超额收益,而非依赖大类行业间的轮动获取收益。

 2)在第二个层次中,组内行业的配置比例由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各小组组内行业的权重占比以该行业的流通市值占比为基础,根据研究员对组内行业基本面前景的比较和判断做一定的调整。各小组通过对组内行业进行超、标、低配置来体现研究员对行业之前做出的比较和判断;

 3)在第三个层次中,各个研究员依据对其分管行业以及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研究和判断做出的独立决策,行业内的个股配置比例由行业分析师建议、经小组组长及研究总监核准后确定。

 (3)个股调整

 本基金将动态跟踪上市公司和所在行业的基本面情况,结合行业配置比例和个股估值水平,进行行业、个股的优化配置。调整频率分为定期和非定期两种。定期调整是按月统一调整。非定期调整是指市场出现重大事件或重大观点转变时进行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行业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风险管理部除了监控本基金的行业偏离风险外,也会根据不同市场情况监控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如大中小盘等的偏离风险并及时预警。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MSCI中国A股指数是摩根斯坦利资本国际公司(MSCI)编制的,它的样本选自于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并以自由流动量作为权重来选取成份股。MSCI中国A股指数具有覆盖性广、代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市场波动较小、国际化等特点,能够较好的反映中国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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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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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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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3年5月28日至2016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

 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具体如下: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并对持有期限少于两年的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a)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转换为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或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转换为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c)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新常态混合A、嘉实新常态混合C、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转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2%。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转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 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5%。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a)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i 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转换为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或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执行。

 ii 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转换为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ii 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新常态混合A、嘉实新常态混合C、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b)对于“后端转后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i 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ii 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注1: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2014年11月13日起,嘉实纯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5年7月9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500万元;自2015年7月22日起, 嘉实安心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200万元;自2015年11月16日起,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2016年4月5日起,嘉实信用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2: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2013年9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3年9月17日起,本基金开通网上直销后端收费模式,并执行上述优惠费率和业务规则。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信息。

 5.在“九、基金转换”部分: 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更新至2016年一季度末。

 8.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5年11月28日至2016年5月28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通过工商银行开办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从2016年7月11日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办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工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三、办理场所

 自2016年7月11日起,投资者可到工商银行的业务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工商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工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工商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起(含200元)。

 八、扣款方式

 1、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工商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工商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工商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十一、定投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十、业务咨询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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