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第4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应到代表80人,实际到会代表68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谭芬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谭芬芳将与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附件:
谭芬芳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现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职务。曾任利尔化学有限公司市场部副主任、进出口业务代表,公司国际贸易部部长等职务。
谭芬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6,240股,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