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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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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临)2016-028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包钢03”和“13包钢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于2016年7月6日将本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19700万股、限售流通股24960万股共计44660万股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了期限1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业务已由华泰证券于2016年7月6日在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6日,交易到期日为2017年7月6日。

 (二)本次质押的股份包括限售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三)截至2016年7月6日,包钢集团持有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786202.46万股,限售流通股993415.79万股,持股总数量1779618.25万股,占包钢股份总股本的54.66%。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126370万股,占持有总额的7.10%。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包钢集团本次质押的目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债务结构,包钢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对包钢股份减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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