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7月24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7月2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将于2016年7月21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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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并逐项表决。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会议审议事项的有关内容请参见2016年7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2223218
联系传真: 0724-2217652
联 系 人: 龙飞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7”,投票简称为“天茂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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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7 月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7月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7月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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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3)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