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6-052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6-05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6-05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6-053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62号”《 关于核准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曹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亮彩”)原股东购买其持有东方亮彩100%的股权,并通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9,863,945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30,555,55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4,999,99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630,555.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3,369,43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364号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东莞市欧比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比迪”)实施的金属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东方亮彩增资,再由东方亮彩以现金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欧比迪增资人民币50,000万元。
增资完成后,东方亮彩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5,425.05万元增至人民币55,425.05万元,欧比迪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50,50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全资子公司简介
公司全称: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西部工业区B25/B29/B33栋/B30栋/B51栋/B4区B33栋综合楼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曹云
注册资金:人民币5,425.05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胶制品、塑胶电子制品、模具、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塑胶模具研发。
公司为东方亮彩的唯一法人股东,东方亮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东方亮彩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值为152,699.03万元,净资产值为42,888.47万元,营业收入为180,446.08万元,净利润为16,664.25万元。
三、全资孙公司简介
公司全称:东莞市欧比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兴业路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刘鸣源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镁、铝、锌合金及五金类精密件,精密模具;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精密模具、镁铝锌合金新材料、稀土合金材料;镁铝锌合金及精密五金压铸成型。
东方亮彩为欧比迪的唯一法人股东,欧比迪为东方亮彩的全资子公司。
欧比迪2015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值为16,855.85万元,净资产值为-66.75万元,营业收入为3,951.98万元,净利润为-499.97万元。
四、对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增资的影响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的配套资金计划投入的金属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系由欧比迪实施,本次对东方亮彩及欧比迪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向计划。通过对子公司、孙公司的增资,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东方亮彩将逐步实现在金属结构件领域的战略布局,将自身在塑胶精密结构件领域积累的客户资源、生产工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到金属结构件领域,从而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将对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起到促进作用。
五、其他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东方亮彩、欧比迪将各自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作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增资协议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6-054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62号”《 关于核准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曹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亮彩”)原股东购买其持有东方亮彩100%的股权,并通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9,863,945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30,555,55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4,999,99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630,555.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3,369,43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职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364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已由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开展,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992.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92.38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粉磁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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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江粉磁材及其实施项目子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市场情况及自身发展需求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05月31日止,东方亮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992.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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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职事务所鉴证及出具天职业字[2016]12638号《关于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 东方亮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就本次置换事项,独立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此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992.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92.38万元。
(二)监事会审核结果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4,992.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92.38万元。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江粉磁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职业字[2016]12638号《关于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6-055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6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彩娴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4,992.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92.38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