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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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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2015年1月1日,赵光辉与青岛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青岛公司承租赵光辉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2号国华大厦A座701户(东户)的办公室,房屋面积为100.80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105,000.00元(2.9元/日/平方米),房屋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限共4年。

 (3) 往来款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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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偶发性关联交易

 (1) 关联方担保

 ① 2012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台儿庄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中行台儿庄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可循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9月27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保证担保。同日,赵光辉及其配偶与中行台儿庄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授信额度协议》项下贷款向中行台儿庄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权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益的费用等。

 ② 2014年12月2日,公司与中行台儿庄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中行台儿庄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500万元可循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起至2015年11月12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保证担保。2014年12月8日,赵光辉及其配偶与中行台儿庄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授信额度协议》项下贷款向中行台儿庄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权本金人民币3,5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益的费用等。

 ③ 2015年11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中行枣庄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500万元可循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起至2016年11月5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保证担保。2015年11月17日,赵光辉及其配偶与中行枣庄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授信额度协议》项下贷款向中行枣庄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权本金人民币3,500万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2) 代收控股股东个税返还款

 2013年9月、11月分三次通过公司账户收取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支付给股东赵光辉的个税返还款合计400万元,公司于2013年12月份将该代收款项全额支付给股东赵光辉。

 (三) 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为生产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进行,且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最近三年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 报告期关联交易决策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销售、采购货物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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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赵光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公司设立时,赵光辉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220万股,持股比例为90%。股份公司设立后,经过历次增资及股份转让后,赵光辉持有本公司股份为4,220万股,持股比例为58.06%。

 赵光辉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10月至1996年1月,任台儿庄区有机化工厂厂长;1996年1月至1998年4月,任台儿庄区化工总厂厂长;1998年4月至2004年6月,任枣庄市台儿庄区天元化工厂厂长;2000年8月至2004年5月,任丰元化工执行董事兼经理;2004年5月至2008年4月,任丰元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丰元化学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丰元精细董事长、青岛公司执行董事。赵光辉先生也是公司技术带头人,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摸索并实践各项生产技术的升级换代与创新,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包括“低温氧化合成法”、“草酸生产尾气处理工艺”、“氧化合成工序自动化加料系统”、“自动碱吸收系统”、“古龙酸母液在草酸生产中的综合利用工艺”等。此外,赵光辉担任的社会职务有:山东省政协委员、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枣庄市民族企业商会会长、枣庄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山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

 除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外,赵光辉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截至目前,赵光辉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合并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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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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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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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有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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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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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资产负债率除外)

 (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财务状况分析

 (1) 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89%、46.82%和46.84%,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结构未有重大变化。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组成,其他应收款金额和其他流动资产较小。

 公司资产总体质量状况良好,管理措施积极有效,对于客观存在的坏账、存货跌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及固定资产减值等风险,公司已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了相应准备提取政策。报告期各期末,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未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188.35万元、5,991.56万元和5,032.06万元,未有重大变化。

 (3)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4.09、4.43和5.22,速动比率分别为2.96、3.04和3.53,均呈不断提高趋势,而且速动比率保持在2倍以上,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经营现金流充裕,因而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相对较少,利息保障倍数指标较好。相应地,报告期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

 综合以上因素分析,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公司各项短期及长期偿债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 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草酸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草酸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8.46%、92.35%和89.25%。硝酸钠是工业草酸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不仅大大降低了尾气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入来源。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草酸盐、稀硝酸等,销售量较小。公司内销占主导地位,报告期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88%、94.76%和90.22%。由于草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制药、稀土、精细化工等行业,华东和华北地区的制药、稀土、精细化工等行业发展较快,公司在上述地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

 公司的客户分为生产类客户和贸易类客户。生产类客户主要是制药、稀土分离提纯、精细化工、玻璃生产等企业,其购买公司草酸、硝酸钠用于产品生产。贸易类客户通常是具有一定实力的化工产品贸易商,信誉良好,拥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和销售团队,具有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

 报告期,公司贸易类客户的下游最终用户主要系制药、稀土和精细化工等行业的客户。公司借助贸易类客户的销售渠道可以快速打开区域市场,同时使公司避免直接面对众多需求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的客户,从而减少公司的人力投入和渠道维护等成本,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报告期,公司毛利分别为4,718.94万元、7,157.38万元和6,171.90万元。2014年毛利较2013年增加2,438.44万元,增加51.67%;2015年较2014年减少985.48万元,降低13.77%。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草酸,草酸毛利占各期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2.33%、98.28%和96.22%。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67%、23.76%和20.91%,2013年和2015年基本持平,2014年相对较高。草酸是公司主要产品,其毛利率水平直接决定综合毛利率趋势。报告期,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的毛利率因市场销售价格和原材料成本等因素变化有所波动,但整体上报告期草酸的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小。营业外收入主要系当地政府部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扶持当地优秀企业所给予的企业扶持资金。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分别为650.05万元、400.79万元和252.53万元,2013年和2014年营业外收入相对较大,主要系分别收到政府补助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计划补助资金150万元。

 3. 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年净利润。201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当年净利润低1,122.09万元,主要系存货增加1,362.84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增加890.34万元、预付款项增加1,378.82万元所致。变化原因详见具体科目之分析。

 (五) 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6月20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268.48万股为基数,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的比例进行分红,派送现金股利合计人民币7,268,480.00元。

 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268.48万股为基数,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的比例进行分红,派送现金股利合计人民币10,902,720.00元。

 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268.48万股为基数,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的比例进行分红,派送现金股利合计人民币10,902,720.00元。

 根据公司2012年1月1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596.12万元。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六) 纳入合并报表的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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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丰元精细总资产为5,860.01万元,净资产4,294.17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66万元。

 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青岛公司总资产为298.07万元,净资产273.09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30.68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一) 本次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本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此次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2.90万股,所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年产7.5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年产2.5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和“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共需要资金总额约为27,407.11万元。

 (二)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进度及投资概算等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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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项目选址

 本公司拟在位于台儿庄区东顺路(原万通路)东侧的宗地上(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枣台国用(2013)第04003号、枣台国用(2008)第064号、枣台国用(2009)第014号)实施“年产7.5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拟在位于台儿庄区广进路西侧、广汇路南侧的宗地上(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枣台国用(2013)第04002号)实施“年产2.5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拟在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1227号的工业草酸生产厂区空闲土地上实施“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前景分析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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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工业草酸是生产精制草酸的主要原材料,生产1吨精制草酸大约需要消耗1.08吨工业草酸。

 “年产2.5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以消化公司生产的工业草酸2.7万吨。此外,公司一号和二号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相对陈旧,公司每年需安排一定时间及资金对这两条生产线进行停产维修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因此产能利用不充分。“年产7.5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达产后,公司计划利用其中2万吨新增产能择机替换一号和二号生产线的落后产能,届时新增直接面向市场的产能预计为2.8万吨/年。

 (二)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 年产7.5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

 该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约3.3亿元,净利润约4,8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约为24%,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5.3年。

 2. 年产2.5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

 该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约1.4亿元,净利润约2,0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约为24%,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5.3年。

 (三) 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具体金额将视实际融资额而定。根据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及股票市场市盈率情况,预计本次发行价格将高于公司目前的每股净资产,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四) 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将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投产,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所提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 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导产品为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其中,报告期工业草酸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08%、75.95%和74.32%。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工业草酸,存在产品结构单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 草酸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工业草酸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3,740.34元/吨、4,267.73元/吨和4,034.12元/吨,2014年较2013年增长14.10%,2015年较2014年下降5.47%,产品价格有较大波动,公司存在草酸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工业草酸的主要原材料为葡萄糖、玉米淀粉和硝酸,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中上述主要原材料的平均比例超过60%。2014年下半年葡萄糖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半年增长14.58%,2015年下半年较上半年下降16.51%;2014年硝酸平均采购价格较2013年下降17.93%,2015年较2014年下降13.65%。如果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四) 技术领先地位风险

 公司生产工业草酸的工艺为“改良碳水化合物氧化法”,该工艺技术成熟,产品质量稳定,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随着国内外草酸生产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的研发投入加大,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技术领先性。(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 产能适度扩张与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直接面向市场的工业草酸产能将增加约2.8万吨/年,精制草酸产能将增加2.5万吨/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若草酸价格、原材料价格、政策环境等因素与公司预期产生差异,则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报酬率。

 2. 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大规模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及员工培训,若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考虑得不够缜密,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3. 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管理不能同步到位,可能影响公司未来业绩增长。

 4. 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比发行前有较大幅度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周期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下降风险。

 (六) 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和污染治理问题。目前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近年来不断提高环保领域的资金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随着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

 (七) 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草酸生产不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但副产品硝酸钠和配套原材料硝酸的生产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工艺流程控制不当、设备物品管理不善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

 (八) 行业竞争风险

 草酸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形成了以少数几家企业为核心的高度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但近年来草酸的毛利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国内外市场中或将出现新的草酸生产企业,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有可能加剧,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九) 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1,228.56万元、1,578.77万元和2,884.7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2%、5.24%和9.78%。公司出口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可能会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如果发生较大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 欧盟反倾销风险

 2012年2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草酸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生产的草酸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山西省原平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丰元精细获单独税率,分别为14.6%和37.7%,其他草酸生产企业实行52.2%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公司及子公司直接出口和通过贸易商间接出口均有影响。征收反倾销税后,公司出口到欧盟地区的销售额有所下降,报告期,本公司出口欧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2.42万元、0.00万元和83.71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 重大合同

 公司的重大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销售合同、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等。

 (二)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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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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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 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二)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 公司章程(草案);

 (七)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 查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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