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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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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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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16年5月27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其中田溯宁董事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邵亚良董事、沙跃家董事、朱敏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顾建忠董事、刘信义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吉晓辉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2016-2020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2016-2020年发展战略规划。

 同意:1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转让莱商银行股权的议案》

 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监管规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组织实施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评估、挂牌、谈判、签约、申报、交割等事宜。

 同意:1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关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立项及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此方案组织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

 同意:1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关于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赞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赞助人民币3000万元。

 同意:1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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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实体会议的形式于2016年5月27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名,出席会议监事及授权出席监事7名,其中陈必昌监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李庆丰监事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建平主持。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2016-2020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转让莱商银行股权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关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立项及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关于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赞助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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