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于近日收到黄山市财政局补助收入公告如下: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安徽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支持项目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6]74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项目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6]94号)精神规定,黄山天目获得黄山市财政局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整,该笔补助资金已进公司帐户。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助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