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31日起,本公司将针对天天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认(申)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在天天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的部分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以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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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内容
自2016年5月31日起,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销售平台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以上基金, 首次最低认(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认(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原最低认(申)购金额以及追加认(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天天基金代销的非货币型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认(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认(申)购金额下限。
三、重要提示
1、天天基金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代销的开放式基金的认(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认(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天天基金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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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