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暨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陈锋、陈黎慕、陈永汉、俞迪辉的通知,陈锋、陈黎慕、陈永汉、俞迪辉先生于2016年5月25日、5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80%。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7),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陈锋、陈黎慕、陈永汉、俞迪辉计划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9,200,000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利祥、陈锋、陈黎慕、陈永汉、俞迪辉、陈黎明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72,635,748股减少至63,435,748股,持股比例由15.1436%减少至13.2256%,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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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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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陈锋、陈黎慕、陈永汉、俞迪辉关于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进行预先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本次减持股份的数量在该减持计划内。
3、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汉、陈黎慕、俞迪辉、陈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该承诺已经实际履行完毕。
陈锋、陈永汉、陈黎慕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管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该承诺正在实际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4、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资金对账单;
2、上市公司高层人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接到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锋通知,陈锋先生于 2016 年 5月 25日、 5 月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000,000股,均价26.91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94%。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06%,其中,高管锁定股23,20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7,735,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陈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11%,其中,高管锁定股23,20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735,000股,陈锋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