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175号文核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债券。
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简称为“16新野02”。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