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92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且鉴于天津久智光电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久智公司”)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购买的0.6亿元2016年度财富通第6期理财产品已到期(详见2016年4月21日相关公告),本次天津久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向天津农商行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并签署了理财合同。
详细情况如下:
农商行《2016年度财富通第8期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保本浮动收益型)
甲方:天津久智光电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期理财产品具体产品要素
1、理财计划名称为:天津农商银行2016年度财富通第8期。
2、本理财计划性质: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
3、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
4、本理财计划期限:36天。
5、预期年收益率:3.5%。
6、理财计划预期年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收益=理财投资本金×预期年收益率×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正常到期)。
理财计划预期年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收益=理财投资本金实际存续金额×预期年收益率×理财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提前或部分提前返还本金时)。
7、投资范围:
(1)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中央票据、短期融资券、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工具;
(2)现金及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3)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计划收益权、委托债权投资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其中现金、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工具投资比例为0%—100%。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为0%—100%。
为便于理财计划收益核算、分配,甲方同意乙方对理财计划投资标的项下基础资产收益权不办理变更登记,同时甲方同意以乙方相关账户进行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转。
二、甲方认购本期理财产品相关事项:
1、甲方认购本期理财计划的理财本金金额: 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
2、本理财计划全部相关协议签署完毕后,甲方于起息日将全额理财资金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本理财计划起息日:2016年5月26日。
4、本理财计划到期日:2016年7月1日。
5、理财期内,乙方以取得投资收益为限向甲方支付理财收益。
6、甲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接收乙方返还的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户名:天津久智光电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账号:9170101000010000399476
开户行: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大额支付号: 317110018584
三、理财计划收入及费用:
1、理财计划项下收入为理财期间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
2、当理财计划实际年化收益率小于3.5%(含)时,乙方不提取理财管理费;当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大于3.5%(不含)时,乙方提取超过3.5%的部分作为理财管理费。
四、产品风险提示
1、管理风险:本计划的理财收益主要来源于理财期间投资管理产生的收益,投资者面临管理不善导致的理财收益低于预期甚至为零的风险,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收益。
2、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的提前终止申请需经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投资者可能因理财资金缺乏流动性而遭受损失。
3、再投资风险:本理财计划在存续期内,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或部分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投资者面临理财资金再投资的风险。
4、延期兑付风险:理财计划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如因理财计划投资标的项下的基础资产不能按时足额返还投资本金及收益造成本理财计划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从而可能导致理财计划延期支付,银行保证客户本金安全,但银行有权依据运作情况,以理财财产的现状向客户进行收益分配和清算。
5、其他风险:本理财计划的推出是基于当前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运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天津农商银行2016年度财富通第8期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93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且鉴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的0.2亿元惠至28天理财产品已到期(详见2016年4月28日相关公告),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向浦发银行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并签署了理财合同。
详细情况如下:
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型)
甲方: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一、本期理财产品具体产品要素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6年JG372期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交易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
4、产品收益率:3.05%/年。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5月27日
6、产品到期日:2016年8月26日
7、账户开立:甲方指定账户账号1269864292000236
8、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二、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分配
本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乙方确保甲方本金和约定收益,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
根据本产品收益率和实际存续期限,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计息规则计算产品收益。
计息方式:月利率=年收益率÷12;日收益=年收益率÷360,以单利计算。
三、理财产品风险
1、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甲方必须遵照执行。
2、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甲方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甲方在本合同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5、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运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