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5月24日以电话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截止2016年5月27日,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吕正刚先生、任东川先生、蒲鸿先生、李澄宇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号)核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9,936,6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33,810,593.21元,扣除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259,505.49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5年4月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地花园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临时公告2015-023号)。
现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增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账户信息如下:
| 开户公司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 51050144643600000186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增加,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该专户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