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B063版)

 (上接B063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7日

 至201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独立董事魏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2016年5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含全部子议案)、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16年6月17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上五/(三)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406号1号楼11-13层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静、茅娟

 联系电话:021-34239651

 联系传真:021-33565221

 邮政编码: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6-026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魏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魏嶷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1 中文名称: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1.2 设立时间:1984年11月18日

 1.3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1001号第七幢

 1.4 股票上市时间:1990年12月19日

 1.5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6 股票简称:飞乐音响

 1.7 股票代码:600651

 1.8 法定代表人:蔡小庆

 1.9 董事会秘书:赵开兰

 1.10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406号1号楼11-13楼

 1.11 邮政编码:200233

 1.12 联系电话:021-34239651

 1.13 联系传真:021-33565221

 1.14 互联网地址:www.facs.com.cn

 1.15 电子邮箱: office@facs.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嶷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魏嶷 男 1949年生 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 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安徽滁县大王中学教师,德国波鸿鲁尔大学经济系访问学者,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系主任,德累斯登银行基金主任教授,现任上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年6月29日起担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6年6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6月12日—6月15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茅娟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406号1号楼13楼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电话:021-34239651

 传真:021-33565221

 邮箱:office@facs.com.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征集人:魏嶷

 2016年5月28日

 附件: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嶷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