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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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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21日起停牌,公司已于2016 年3月22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8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事项较多,交易标的资产、交易方式及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且具体重组方案论证及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201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于2016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是孟书奇、胡敏、刘靖(三人共同控制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

 (二)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公司控股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收购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深圳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网络游戏相关业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及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工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于2016年5月初组织前述中介机构正式进场。目前公司尚未与各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截至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尚未完成,有关各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二)相关政府部门前置审批情况说明

 目前,本次交易尚不存在需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的情形。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程序复杂,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公司正在与各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具体细节进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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