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6-4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VR产业基金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VR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8)。原方案计划设立深圳博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用于设立VR基金,基于新设基金投资公司的办理流程时间较长,现将原方案修改为通过已设立的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设立VR基金。2016年5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与和壹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壹资本”)、 深圳睿赢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赢晟”)和深圳市金色木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色木棉”)共同签署《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对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佰川投资”)进行投资,用于设立VR基金,认缴出资总额1.01亿元人民币,东方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本基金用于投资VR领域优质标的公司的股权,由幻维世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维世界”)担任本基金的投资顾问。
基金名称: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1.01亿元
合伙人:普通合伙人(GP)为和壹资本,有限合伙人(LP)为东方投资、睿赢晟和金色木棉。
基金管理人:和壹资本
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1亿元人民币,其中劣后级份额 1000 万元,由东方投资出资;中间级份额2000万元,由睿赢晟出资;优先级份额7000万元,由金色木棉出资。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6-45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金融资本优势,延伸产业链之战略目标,实现共赢,2016年5月26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与和壹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壹资本”)、 深圳睿赢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赢晟”)和深圳市金色木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色木棉”)共同签署《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对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佰川投资”)进行投资,设立VR基金,认缴出资总额1.01亿元人民币,东方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本基金用于投资VR领域优质标的公司的股权,由幻维世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维世界”)担任本基金的投资顾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和在投资基金中任职情况。
2、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VR产业基金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VR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8)。2016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和壹资本基本情况
名称:和壹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丽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8号2幢一层1049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2日
营业期限:2015年08月12日至2045年08月1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和壹资本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幻维世界基本情况
名称:幻维世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蕊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4134室
日期:2015年12月28日
营业期限:2015年12月28日至2035年12月27日
主营业务:幻维世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VR领域的全产业链生态公司。坚持以生态链整合思维打造VR产业,现已布局VR领域的内容制作、平台搭建、硬件终端、线下实体验馆、商业行业解决方案,实现VR产业链的完整闭环。其MeWoo(APP)—虚拟现实精品内容聚合平台,内容涵盖影视、游戏、全景旅游、VR直播、全景视频等多个频道。
幻维世界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睿赢晟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睿赢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俊生
住所:深圳市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东财工业区3号6楼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1日
睿赢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金色木棉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金色木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翰宏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7月31日
金色木棉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投资前,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事事务合伙人:和壹资本(委派代表:常伟)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8日
普通合伙人为和壹资本,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0%;有限合伙人为梁雪(身份证号:11022319871026****),认缴出资为人民币4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80%。
2016年5月26日,梁雪与睿赢晟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梁雪将其在佰川投资的全部财产份额以转让价款人民币1元转让给睿赢晟。财产份额转让后,梁雪在佰川投资的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元由睿赢晟认缴,并由睿赢晟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佰川投资缴纳,梁雪无需继续缴纳。
(二)基金名称: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1.01亿元
合伙人:普通合伙人(GP)为和壹资本,有限合伙人(LP)为东方投资、睿赢晟和金色木棉。
基金管理人:和壹资本
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1亿元人民币,其中劣后级份额 1000 万元,由东方投资出资;中间级份额2000万元,由睿赢晟出资;优先级份额7000万元,由金色木棉出资。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出资进度:本合伙企业设立完成(以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为准)后,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所指定的日期,各合伙人应向本合伙企业缴纳其首期出资。各合伙人认缴的剩余出资的缴付条件为前一期出资的缴纳资金扣除已投资资金及支付相应费用以及普通合伙人预计近期拟投资项目的拟投资金额后的剩余资金仅余或不足该期实缴资金的10%且经普通合伙人书面通知时。
存续期限: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3年。期限届满,如仍有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经全体合伙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不低于三分之二的多数表决同意,合伙存续期可延长,否则,本合伙企业应立即按本协议及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解散清算。
退出机制:除当然退伙外,普通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一般不得退伙。除当然退伙外,有限合伙人退伙情形包括: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有限合伙人决定退伙并且取得了普通合伙人的同意等。
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 务报告。
投资方向:VR领域优质标的公司的股权。
四、经营管理模式
1、基金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名称核准、设立登记、基金备案、资金运作和日常经营工作。
2、投资顾问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挖掘、筛选、评估、立项、商务谈判、项目跟踪、设计退出方案等。
3、投资决策: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可提名一名,投资顾问可提名一名,劣后级份额有限合伙人可提名二名,其他有限合伙人提名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
4、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五、协议主要内容
(一)和壹资本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低于二分之一的多数赞成通过后,方可实施投资流程。
2、除法律、法规和本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含投资于理财类产品)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办理。
3、不参加执行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伙协议的规定,监督和检查甲方执行本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情况。
(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包括:代表本合伙企业确定各合伙人各期认缴出资的实际缴付时间,并向各合伙人发出缴纳出资通知书;聘任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织并管理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和运营活动等。
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包括: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对本合伙企业负有勤勉义务;不得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借款等。
(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包括:对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依法为本合伙企业提供担保等。
2、有限合伙人的义务包括:按时、足额地向本合伙企业缴纳出资;不得参与和干涉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外不得代表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全部认缴出资额为限等。
(四)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本合伙企业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决定本合伙企业向被投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等事宜;投资后股权管理相关事宜等。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可提名一名,投资顾问可提名一名,劣后级份额有限合伙人可提名二名,其他有限合伙人提名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每人一票的方式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事项作出决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不低于二分之一的多数委员同意即可通过审议事项。
(五)管理费
1、本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向普通合伙人及投资顾问支付管理费,作为其管理本合伙企业投资及运营事务的报酬。在基金存续期内,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及投资顾问支付的管理费的数额每年为实缴出资总额的2%,其中向通合伙人支付1%;向投资顾问支付1%。
2、管理费的支付:本合伙企业于每年度一次性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年费率按第上述规定执行,全部实缴款项到位后三十日内由本合伙企业将首年度(自全部实缴款项到位次日计算一年);第二年的管理费在首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内;第三年度的管理费(如有)在投资项目存续期满后,项目退出或清算时一并支付。
3、管理费的使用
管理费由普通合伙人及投资顾问支配和使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用于普通合伙人及投资顾问聘用的基金管理团队人员等的薪酬、福利、差旅费用、自身的办公场所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普通合伙人日常运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收益分配机制
1、投资期分配
投资期内,仅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分配预期收益。
2、回收期分配
回收期内,投资退出后按照如下顺序分配:
1)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和预期收益;
2)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和预期收益;
3)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
4)前述分配之后的余额,由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和投资顾问按比例分配。
(七)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不得相互转化。
(八)解散和清算
1、本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经营期限届满且未依据合伙协议获得延长;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百分之百实缴出资额的守约合伙人表决同意解散;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本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等。
2、本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3、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申请办理本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4、本合伙企业注销后,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在其负责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时间内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本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此次公司参与投资本合伙企业、设立基金用于投资VR产业,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拓宽公司的盈利渠道,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的可持续、稳定增长。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发展模式的探索创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使用,短期内对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成功并购优质项目,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积极敦促基金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项目,并通过科学合理的 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参与投资本合伙企业、设立VR基金,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长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6-46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5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