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临2016-01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5月24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将原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徐塘街88-1号”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12《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海纳厅。
4、会议议题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1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临2016-011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5月24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临2016-014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等事项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2号”《关于核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6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3,560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85号《验资报告》。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新股发行的具体情况完善《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及其附件议事规则,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目前,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以及《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完成了公司“三证合一”有关登记申请工作,近日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9541823F
名称: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徐塘路88-1号
法定代表人:李丐腾
注册资本:人民币43,56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6月10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10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剃须刀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剃须刀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金属制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绿化工程,水电安装,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6-013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海纳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4日
至2016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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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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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6年6月8日9:00-16:00。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B栋2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103
联系电话:021-52858888
传真:021-52855050
联系人:王燚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临2016-012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24日,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2号”《关于核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03元,募集资金总额786,1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381,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726,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85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5,305.27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4月1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有关事项。截至2016年5月5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55,305.27万元;截至2016年4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7,467.39万元。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策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