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6-03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7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七)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债券期限
2.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2.4发行方式
2.5发行对象
2.6募集资金用途
2.7发行债券的上市
2.8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对议案2涉及的事项,需提请股东逐项进行表决。
(三)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5月2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204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2进行逐项表决,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黄一桓、李然。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5月12日
附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6-03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黄志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922,4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40,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81,6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修改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同意3,667,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041%;反对25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9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事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7,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041%;反对25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系以特别决议通过。
3、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203,923,947股,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乔守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