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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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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16-013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息日):2016年5月19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6年4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6年4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分配方案

 1.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1,182,489,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8,248,913.5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15年度。

 3.发放范围:截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2009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0.09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相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9元。

 三、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8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息日):2016年5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名义持有的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余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与风险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8197793、010-68118118(总机)转851、839

 3. 传 真:010-68197777

 4.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2层

 5.邮政编码:100081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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