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协商一致,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渤海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定投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定时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0.6%或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定时定额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0.6%或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定投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
2.费率优惠期限
自2016年5月9日起,优惠活动截止日期以渤海银行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折扣标准
具体折扣以销售机构网站公示并上报注册登记机构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基金定投业务,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
3、渤海银行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渤海银行的规定为准。定投业务及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渤海银行的有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关于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交通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定投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定时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0.6%或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定投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
2.费率优惠期限
自2016年5月9日起,优惠活动截止日期以交通银行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折扣标准
具体折扣以销售机构网站公示并上报注册登记机构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基金定投业务,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
3、交通银行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定投业务及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代销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人通过直销渠道定投的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
投资人可与各代销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