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预计对本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年5月4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上海市政府”)在上海签署《推进“互联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将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具体合作情况,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该框架协议,联通集团与上海市政府将聚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创新应用两大领域进行深度合作,上海市政府为联通集团在上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联通集团将把上海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区域,提升城市光纤宽带
网络和高速移动通信网络能级,未来5年内投资140亿元人民币,支撑上海“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带动上海产业转型升级。
联通集团与上海市政府将共同推动“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联通集团将创新信息服务,支持“互联网+”众创空间、智慧园区建设和中小企业“互联网+”转型,并聚焦金融、协同制造、商贸等传统产业,实现“互联网+”产业应用的先行先试。同时,围绕市民衣食住行,推进“互联网+”交通、健康、教育、旅游、智能家居等创新应用。此外,还将面向城市管理提供各种信息化集成服务,助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优化本公司在上海市的发展布局,加快提升网络质量和创新业务发展,进一步深化本公司聚焦战略的实施。
本框架协议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对本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推进“互联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