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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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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298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为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6月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7、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8、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9、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byfunds.com)。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行业风险,本基金运作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境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之外,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宝盈互联网沪港深混合;基金代码:002482)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0元人民币

 (六)募集方式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直销机构和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公开发售。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11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总经理:汪钦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8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275165或0755-83275807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陈坤、倪佳真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联系电话: 021-38637673

 业务传真: 021-50979507

 客服热线: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 杨亢

 联系电话: 0769- 22866270

 业务传真: 0769-22866282

 客服热线:0769-961122

 公司网址:www.drcbank.com

 (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业务传真:022-28451958

 客服热线: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热线: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csc.cn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业务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联系电话:021-38631117

 业务传真:021-33830395

 客服热线: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1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王鹏宇

 联系电话:0755-83219194

 客服热线:40018-40028

 公司网站: www.wkzq.com.cn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热线: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1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业务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热线: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业务传真:027-8548186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君

 电话:0991-7885083

 传真:0991-2301927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 www.hysec.com

 (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业务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热线: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业务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业务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安彬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公司网址:www.jiyu.com.cn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6月8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基金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示例: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1.2%,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2%)= 9,881.42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881.42 = 118.58元

 认购份额 =(9,881.42+3)/ 1.00 = 9,884.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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