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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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周大跃先生、朱国全先生、高芳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白笑梅女士、监事蒋鹏飞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夏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总经理丁宁先生、财务总监柳飞先生、副总经理谢红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发科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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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中发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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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中发科技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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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中发科技2015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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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中发科技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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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中发科技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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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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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同意中发科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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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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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7项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算报告》,鉴于本交易行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关联人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27073333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束晓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