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回售代码:100935
2、回售简称:南钢回售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4、回售申报日:2016年4月27日
5、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5月6日
6、有效回售申报数量:12,162,510张,回售金额:1,216,251,000元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1南钢债”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日(2016年4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01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南钢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临2016-05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统计,总额40亿元的“11南钢债”债券回售申报的有效数量为12,162,510张,回售金额为1,216,251,000元(不含利息)。本次回售的资金发放日为2016年5月6日。
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1南钢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如下:
单位: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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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