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6-021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8),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5:00至2016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05月04日(星期三)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6年05月0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06、2016-007、2016-008)登载于2016年4月19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2、议案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05月0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贤哲

 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bod@bosuntools.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6年05月04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卡: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2。

 2.投票简称:“博深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0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博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