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回售代码:100934
● 回售简称:尖峰回售
● 回售价格:100 元/张
● 回售申报期: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4日
●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23,340手,回售金额为23,340,00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5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6年6月6日)。
根据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3日公告的《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本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3尖峰01,债券代码:122227)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即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4日),将其持有全部或部分“13尖峰01”债券申报回售,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3尖峰01”公司债券 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23,340手,回售金额为23,340,000元。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本次回售的资金发放日为2016年6月6日。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