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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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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9日对旗下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调整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成为分类后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686,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保持一致),新增B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A类和B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收益支付方式,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A类代码为:000686,B类代码为:002753(新增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除销售服务费费率、申购金额限制等事项不同外,B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均保持一致。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对原基金合同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1.修改基金合同中“第二部分、释义”部分内容的描述

 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中增加第54、第55、第56条对基金份额分类及各类基金份额的释义,内容如下:

 “54、基金份额分类:指根据销售服务费费率和申购金额限制等事项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55、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6、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原有第54条、55条的释义依次顺延为第57条、第58条。

 2.修改基金合同中“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相应条款

 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八、基金份额分类”原有描述前增加如下内容:

 “根据销售服务费费率和申购金额限制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得互相转换。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数额限制及其他相关规则见招募说明书。”

 3.修改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相应条款

 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第3条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内容“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订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两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原基金合同的规定。

 《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和《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也已一并修改。

 上述修订自2016年5月9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五月六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9日对旗下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1、基金份额的类别

 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照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0686(现有基金份额类别),B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2753(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业务规则: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2)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

 3)本公司暂不对A类、B类基金份额进行自动份额类别转换。

 4)本公司暂不对B类基金与其他基金进行基金转换。

 2、相关费用说明

 1)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

 2)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除销售服务费费率、申购金额限制等事项不同外,B类基金份额相关规定与A类基金份额均保持一致。

 二、B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与基金收益公告

 投资者可自2016年5月9日起办理本基金B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将自有效申购份额确认日起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披露。

 三、B类份额业务办理机构

 目前,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1)直销柜台信息如下: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适用于A类、B类基金份额,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本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时间、业务规则等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A类份额仍按原有业务规则执行,A类份额的代销机构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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