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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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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编号:2016-02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4)。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4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2:00。

 (2) 提供网络投票的议案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5月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9、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6年5月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的议案如下:

 ■

 特别提示:

 1.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2.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 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分别进行。

 4. 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于2016年5月6日下午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2、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6年5月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邮政编码:154002

 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联系人:王红霞、刘义君

 2.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执行。

 六、备查文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四: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922

 3.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4. 股东可以选择一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页面

 (3)根据议题内容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在投票当日,“佳电投票”“昨日收盘价”现实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3)选举董事议案采用累积至投票,分别选举,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本次股东会不设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对应“委托数量”表:

 ■

 (5)投票注意事项: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8(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证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注:

 1. 议案1采用累计投票制,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每个候选人的投票数量是投票人持有股数的整数倍。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附件三: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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