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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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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重 要 提 示

 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19日证监许可【2015】938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至日为2016年3月23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15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南省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5月至2015年1月,先后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总部研究部研究员,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以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年11月26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8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具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监事会:

 陈希先生,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被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2007年起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至2012年7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起,兼任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起至今,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蒋卫强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杭州益和电脑公司开发部软件工程师。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杭州新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高级程序员。199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开发员、金融工程部高级工程师、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吴萍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1991年至1992年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会计。1993年至1998年任日本三和银行深圳分行单证部、信贷部主任。1999年至2009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总监助理,现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2015年7月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钟鸣远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助理总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2000至2002年就职于Hunton & Williams美国及国际律师事务所,2002至2006年任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2006至2009年任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至2014年任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石国武,工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2002年12月至2012年11月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系统分析员、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特定资产部投资经理。2012年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4月18日起担任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23日至2015年7月21日任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22日至2016年3月8日任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7月23日担任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7月24日起任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9月23日起任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票投资)

 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周德昕,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本刚,股票投资部总监,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文祥,研究部总监兼任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蒋卫强,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孙蓓琳,股票投资部混合组投资总监,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徐彦,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石国武,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苏秉毅,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副总监,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21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5558(免固话长途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在深圳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电话: 0755-22223523、0755-22223555、0755-22223556

 联系人:肖成卫、 白小雪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5/83195232

 邮编:518040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服电话:95599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办公地址同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唐燕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65

 电话:0571-87659056

 传真:0571-87659188

 网址:www.czbank.com

 (7)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电话:025-58587018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8)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联系人:施圆圆

 电话:0512-56968212

 传真:0512-58236370

 网址:www.zrcbank.com

 (9)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李佳程

 联系电话:0532-68629926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1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1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s.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6)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人代表:蔡一兵

 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33 、400-88-35316

 联系人:郭磊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1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宗锐

 电话:0591-87383600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1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868117

 网址:www.cnhbstock.com

 (1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40层-43层

 法人代表: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2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2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人代表:徐刚

 联系人:郭晴

 联系电话:0752-2119391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22)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大钟亭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客服电话:025-83367888

 联系人:石健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64032

 网址:www.njzq.com.cn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5)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2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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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2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29)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373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冯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3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2-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3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027)87618863

 公司网站:www.tfzq.com

 (3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 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3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95531

 免费服务热线:95531

 联系人:梁旭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3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3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网址:www.xcsc.com

 (3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人代表:王宜四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4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4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20-38286651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43)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法人代表人:吴国华

 联系人:蔡芳

 传真:0551-62862801

 客服电话:4008878707

 网址:http://www.hsqh.net

 (4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

 联系人:宁博宇

 网站: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4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法定代表人:杨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www.new-ra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4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0178000

 联系人:葛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48)北京蒽次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010-61840688

 联系人:袁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www.ncfjj.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2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灵活配置股票和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优选量化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运用股指期货等工具对冲市场风险,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80%—120%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卖出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买入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

 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不受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及第(七)项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系统性风险,力争实现稳定的绝对回报。

 1、Alpha对冲策略

 本基金通过持续、科学、系统、深入的研究构建多头股票组合,并匹配合适的空头工具,剥离系统性风险。

 (1)多头股票投资策略

 ① 量化选股

 根据对中国证券市场运行特征的长期研究以及大量历史数据的实证检验,选取成长性、估值、盈利能力、市场情绪等对股票超额收益具有较强解释度的指标,建立多因素模型,并根据该模型进行股票选择。成长性主要考虑每股收益增长率、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以及现金流的变动情况等;估值主要考虑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股息率等指标;盈利能力主要考虑净资产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毛利率及净利率等指标;市场情绪主要考虑股价趋势及换手率等指标。

 多因素选股模型利用个股历史数据分析考察上述因素的有效性,对各只股票进行分步筛选,确定股票投资组合。当股票投资组合构建完成后,基金管理人会进一步根据组合内个股价格波动、风险收益变化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优化个股权重,以确保整个股票组合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② 基本面选股

 本基金精选具备基本面健康、核心竞争力强、成长潜力大的投资标的,主要需要考虑的方面包括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核心竞争优势、议价能力、市场占有率、成长性、盈利能力、运营效率、财务结构、现金流情况以及公司基本面变化等,并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构建多头组合。

 (2)空头工具投资策略

 现阶段本基金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部分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随着监管的放开及其他工具流动性增强,我们会优选空头工具,采用最优的多头系统性风险剥离方式。

 2、其他绝对收益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事件驱动、股指期货套利的对冲策略来捕捉绝对收益机会。同时,本基金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灵活运用其他绝对收益策略(如统计套利策略、定向增发套利策略、大宗交易套利、并购套利策略等)策略提高资本的利用率,从而提高绝对收益,达到投资策略的多元化以进一步降低本基金收益的波动。

 (1)事件驱动策略

 事件驱动策略通过提前挖掘和深入分析可能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时间,并充分把握交易实际获取超额回报。

 ① 资产重组,包括重组、注入和购并等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资产重组是在资产结构上的重大调整,而且往往对公司的运营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包括生产效率的提高、生产成本的降低、渠道的整合、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等等多个方面。由于资产结构和运营模式的调整,发生资产重组后的公司,其未来的估值水平会与之前的估值发生明显的改变。

 本基金广泛的收集市场公开的事件信息,对正在进行或者已完成资产重组的公司进行估值分析,估算公司预期盈利水平和成长潜力,挑选具有绝对或相对估值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股票。

 ② 公司股权变动

 与资产重组一样,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仅仅直接改变公司的资产结构,同时也会对企业未来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多个方面产生影响。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方法对股权变动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模拟分析,挑选具有绝对或相对估值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股票。

 ③再融资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或者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一方面其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将发生变动;而另一方面,由于融资和投资的行为,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水平等也会相应的产生改变。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的持续关注和深入挖掘,结合对上市公司的实地考察和历史业绩分析,对公司的估值预期进行调整,并依此来挑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④大小非解禁

 本基金将关注存在大小非解禁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因素,对大小非解禁带来的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根据对估值水平和市场价格的判断选择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

 ⑤管理层股份解禁

 本基金将持续关注存在管理层股份解禁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研究管理层股份解禁给上市公司估值和市场股票表现带来的影响,并根据对估值水平和市场价格的判断选择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

 ⑥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管理层变动

 作为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的实际经营者,管理层的变动虽然不会改变公司的资产结构,但是对公司的运营状况有直接的影响。管理层的变动往往伴随着企业的经营方向、市场政策、开发投入等多个方面的变化。本基金通过实地调查和历史分析相互结合的办法,力求形成对发生管理层变动的公司的合理估值预期,并根据事件影响的深入对其进行持续的跟进和修正。

 ⑦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股权激励计划以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从公司管理实践来看,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本基金通过实地调查,从基本面的变动角度入手对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并挑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⑧重大合同公告或重大新产品推出

 重大合同公告或重大新产品的推出有可能对盈利能力、利润规模、增长水平甚至资产负债比例等诸多估值因素产生影响。本基金通过实地调查以及行业和历史分析,对公告重大合同或重大新产品的公司进行估值调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股票选择。

 ⑨其他

 其他事件类型还包括上下游公司的重大事项、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关系改善、同一公司其他类型证券的发行或到期等诸多方面。本基金将对影响公司的资产结构或者运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事件性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力求形成对上市公司的合理估值预期,并依此来挑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2)股指期货套利策略

 股指期货套利策略是指积极发现市场上如期货与现货之间、期货不同合约之间等的价差关系,进行套利,以获取绝对收益。

 ① 期现套利

 期现套利过程中,由于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可以通过捕捉该价差进而获利。

 ② 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过程中,不同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通过捕捉合约间价差进而获利。

 (3)其他绝对收益策略

 基金经理会实时关注市场的发展,前瞻性地运用其他绝对收益策略。

 3、其他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2)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3)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具有低波动率、低下方风险的特点,并且运用股指期货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水平的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5年4季度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股指期货投资净额为0,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结算准备金已包括所持股指期货合约产生的持仓损益,则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股指期货投资与相关的期货暂收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为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现阶段本基金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部分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随着监管的放开及其他工具流动性增强,我们会优选空头工具,采用最优的多头系统性风险剥离方式。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绝对收益混合发起A

 ■

 大成绝对收益混合发起C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9月23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在建仓期。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本基金从C 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0%。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5年8月21 日公布的《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二、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并于2016年5月5日在上述网站和报纸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止(以本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5月5日,即该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dcfund.com.cn)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规定的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第(三)条授权方式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以前(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dcfund.com.cn)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会议召开的条件和表决票数要求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或委托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一份的基金份额不具有表决权。本次议案按一般决议处理,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16年6月6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肖剑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网址:www.dcfund.com.cn

 2、监督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3、公证机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7层

 联系人:陆晓冬

 电话:010-65543888-8066

 邮政编码:100027

 4、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联系人:冯艾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关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关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的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与基金托管费率事宜,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调整费率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对《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附件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帐号:

 表决事项:关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章栏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栏

 单位公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否则表决票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6年6月6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名称及编号:

 基金帐号(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受托人签章(受托人为自然人则签字/受托人为机构则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1月30日成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管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鉴于目前基金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

 本次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故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基金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联系电话:400-888-5558

 网站: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并于2016年5月5日在上述网站和报纸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止(以本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5月5日,即该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dcfund.com.cn)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规定的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第(三)条授权方式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以前(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dcfund.com.cn)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会议召开的条件和表决票数要求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或委托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一份的基金份额不具有表决权。本次议案按一般决议处理,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16年6月6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肖剑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网址:www.dcfund.com.cn

 2、监督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3、公证机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7层

 联系人:陆晓冬

 电话:010-65543888-8066

 邮政编码:100027

 4、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联系人:冯艾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关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关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的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与基金托管费率事宜,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调整费率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对《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附件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帐号:

 表决事项:关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章栏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栏

 单位公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否则表决票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6年6月6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名称及编号:

 基金帐号(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受托人签章(受托人为自然人则签字/受托人为机构则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4日成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鉴于目前基金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

 本次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故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基金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联系电话:400-888-5558

 网站: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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