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16-033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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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华强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叶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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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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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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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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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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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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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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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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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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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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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11.01议案名称:董事郭华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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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议案名称:董事张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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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议案名称:董事耿俊岭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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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议案名称:董事朱宝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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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议案名称:董事李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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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议案名称:董事徐丽君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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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议案名称:董事刁建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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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陈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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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吴雄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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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卢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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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魏美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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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12.01 议案名称:监事陈旭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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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议案名称:监事张云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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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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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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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 5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晓红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信雅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2016-034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30日,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选举张辉先生、樊日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附简历),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5月5日
张辉,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1994年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会计系,2000年至2002年期间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完成会计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2010年至今任公司流程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樊日星,男,1983年出生,大学本科,管理学学士,会计师。2006-2008年就职于江西渊明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9-2011年就职于宁波乐惠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稽核部审计主管;2011年9月加入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内部审计师,现任内审部副经理,子公司上海科匠信息科匠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