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滨州华纺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院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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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王力民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陈宝军先生、周永刚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吴湛女士、王国栋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丁泽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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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监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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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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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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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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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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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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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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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3为特别议案,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权股份数三分之二的同意票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970,441股,在会议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黄伟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