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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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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6-033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或“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1602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和保荐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核查和落实,并据此补充、修订了申报文件的相关内容。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6-034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或“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1602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以下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将进行单独披露。

 一、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承诺函》。

 三、本次发行资管产品认购对象及委托人出具的承诺函

 (一)国联定增精选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资管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等事项出具的承诺;

 (二)国联定增精选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委托人就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资管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认购资金来源合法、资金募集及时到位、锁定期内不转让所持资管计划份额或者退出资管计划等事项出具的承诺;

 (三)中信证券岳阳林纸员工持股计划1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资管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等事项出具的承诺;

 (四)中信证券岳阳林纸员工持股计划1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就资管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认购资金来源合法、认购资金及时到位、一致行动人认定、遵守短线交易和内幕交易以及高管持股变动规则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等事项出具的承诺。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6-035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或“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目前该事项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中。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本公司现将最近五年来曾受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公司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最近五年,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经核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亦不存在被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整改措施的事项。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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