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5月 4 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通知,福建建工于 2016 年4 月19日-2016年5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普通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加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情况
■
五、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
连续 12 个月内,福建建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155,650股,累计增持金额9,488.61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其中通过资管计划增持37.90万股。详见《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9)、《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另外,2016年2月,福建建工认购公司配股36,751,108股(其中资管计划持股参加配股11.37万股), 占公司配股后总股本的 7.35%,因部分股东放弃配股的原因,配股后福建建工持股比例增加0.408%。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2、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承诺,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