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重 要 提 示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8月27日证监许可【2012】1155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是理财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较低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20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15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南省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5月至2015年1月,先后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总部研究部研究员,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以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年11月26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8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具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监事会:
陈希先生,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被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2007年起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至2012年7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起,兼任吉林省国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起至今,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蒋卫强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杭州益和电脑公司开发部软件工程师。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杭州新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高级程序员。199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开发员、金融工程部高级工程师、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吴萍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1991年至1992年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会计。1993年至1998年任日本三和银行深圳分行单证部、信贷部主任。1999年至2009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总监助理,现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2015年7月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钟鸣远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助理总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2000至2002年就职于Hunton & Williams美国及国际律师事务所,2002至2006年任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2006至2009年任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至2014年任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雅洁女士,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7年。2009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宏观利率研究员。2013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10日任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月11日起任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21日起任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2日起任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2)历任基金经理
■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设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1名,其他委员2名。名单如下:
钟鸣远,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张翼,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立,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21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电话: 0755-22223523、0755-22223555、0755-22223556
联系人:肖成卫、 白小雪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5/83195232
邮编:518040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服电话:95599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89937369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廉赵峰
联系电话:010-89937369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热线:96699、浙江省外0577-96699
网址: www.wzbank.cn
(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客服电话:95398
公司网站:www.hzbank.com.cn
(7)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董汇
联系电话:010-85605588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8)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李佳程
联系电话:0532-68629926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施传荣
网址:www.shrcb.com
(10)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遇玺
联系电话:0451-86779018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1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服电话:4008096096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633
网址:www.swsc.com.cn
(1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868117
网址:www.cnhbstock.com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 001 001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2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2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2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26)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373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冯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27)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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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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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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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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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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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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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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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周欣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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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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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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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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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张智
电话:021-64716089
客服电话:9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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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转8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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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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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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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 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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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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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服电话:4008-888-228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39)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宋志江
客服电话:400-188-3888
联系人:李琳
电话:0755-82707857
传真:0755-23613751
网址:www.chinalions.com
(40)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联系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925100
网址:www.ctsec.com
(4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网址:www.962518.com
(4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网址:www.xcsc.com
(4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客服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法定代表人:刘峻
联系人:覃清芳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网址:www.ghzq.com.cn
(4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95396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4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4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4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传真:010-66045527
网址:www.txsec.com
(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5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5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中关村金融大厦(丹棱soho)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3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以保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适当流动性为首要目标,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决策
通过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情景分析、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决定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保持组合的合理剩余期限。
2、类属配置
本基金将短期金融工具按剩余期限分为4类,3个月以下、3-6个月、6-9个月、9个月以上品种,而各期限品种内部按投资工具的特征可划分为回购、短期债(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三类。本基金管理人在评估各品种在流动性、收益率稳定性基础上,结合预先制定的组合平均期限范围确定类属资产配置。
3、品种选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综合考虑品种流动性、收益率的基础上,选择品种构建组合。具体来说,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短期信用债券和央行票据原则上采取买入并持有的投资策略,但持有过程中会结合短期资金利率走势、信用度和与回购收益率比较分析综合评估其在收益性和流动性方面投资价值。选择到期收益率高于回购收益率或者预期收益率有下降空间的品种。
(2)回购以短期品种为主,具体期限的选择可评估品种间利率期限结构的合理性,选择收益率相对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3)对于含回售条款的债券,本基金将仅买入距回售日不超过397 天以内的债券,并在回售日前进行回售或者卖出。
4、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并通过灵活运用趋势投资策略获取收益。
(四)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3.利率走势与通货膨胀预期。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波动和风险特征。
5.发债主体基本面研究和信用利差分析。
(五)投资决策流程
1、基金经理根据利率监测报告制定资产配置方案。
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在广泛参考和利用公司内、外部的研究成果,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地撰写宏观策略分析报告;固定收益部根据研究部宏观报告和短期利率预测模型提供利率监测报告。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的分析报告和研究报告制定资产配置方案。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资产配置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提供的市场研究报告、资产配置方案决议确定基金总体投资计划。
3、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方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基金总体投资计划,确定整体资产配置、类属资产比例,选择券种构造投资组合。
4、交易执行
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5、风险控制委员会及风险管理部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部对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对组合进行调整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结合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各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基金经理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流程。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或者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4季度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5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8.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其他资产构成
■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月添利债券A
■
大成月添利债券B
■
大成月添利债券E
■
注:1、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
2、本表净值收益率的计算所采取的运作周期,是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起始日并持有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所经历的运作周期。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
注:1、本基金于2015年6月16日起增加E类份额。
2、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计提。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5年11月4日公布的《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期)》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增加了“九、基金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三、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景财富”)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 自 2016 年 5月 6日起,钱景财富将代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钱景财富相关规定。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费)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斧子”)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金斧子将于2016年5月6日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人可通过金斧子的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基金如下。相关办理程序遵循金斧子相关规定。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9500-888
网址:http://www.jfzinv.com
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止(以本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5月5日,即该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dcfund.com.cn)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规定的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第(三)条授权方式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以前(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dcfund.com.cn)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会议召开的条件和表决票数要求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或委托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一份的基金份额不具有表决权。本次议案按一般决议处理,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16年6月6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肖剑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网址:www.dcfund.com.cn
2、监督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3、公证机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7层
联系人:陆晓冬
电话:010-65543888-8066
邮政编码:100027
4、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联系人:冯艾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关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关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的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与基金托管费率事宜,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调整费率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对《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附件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帐号:
表决事项:关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章栏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栏
单位公章:签字:
日期:日期: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否则表决票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6年6月6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名称及编号:
基金帐号(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受托人签章(受托人为自然人则签字/受托人为机构则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1月30日成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管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鉴于目前基金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
本次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故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基金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联系电话:400-888-5558
网站: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止(以本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5月5日,即该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dcfund.com.cn)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规定的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第(三)条授权方式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以前(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dcfund.com.cn)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会议召开的条件和表决票数要求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或委托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一份的基金份额不具有表决权。本次议案按一般决议处理,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16年6月6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肖剑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网址:www.dcfund.com.cn
2、监督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3、公证机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7层
联系人:陆晓冬
电话:010-65543888-8066
邮政编码:100027
4、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联系人:冯艾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关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关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的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与基金托管费率事宜,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调整费率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对《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附件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帐号:
表决事项:关于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章栏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栏
单位公章:签字:
日期:日期: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否则表决票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6年6月6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名称及编号:
基金帐号(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受托人签章(受托人为自然人则签字/受托人为机构则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4日成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鉴于目前基金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
本次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方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故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基金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联系电话:400-888-5558
网站: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6年5月4日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新华都(代码:002264)”采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5日
|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 管理本基金时间 |
| 陶铄 | 2012年9月20日至2014年4月4日 |
| 王立 | 2013年2月1日至2015年5月25日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887,647,889.54 | 39.34 |
| | 其中:债券 | 887,647,889.54 | 39.34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0.00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04,102,076.15 | 22.34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0.00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56,880,427.87 | 37.97 |
| 4 | 其他资产 | 7,832,115.75 | 0.35 |
| 5 | 合计 | 2,256,462,509.31 | 100.00 |
|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19.79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411,999,394.00 | 22.37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0.00 |
| 项目 | 天数 |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78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14 |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77 |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30天以内 | 51.37 | 22.37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0.00 | 0.00 |
| 2 | 30天(含)-60天 | 19.82 | 0.00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0.00 | 0.00 |
| 3 | 60天(含)-90天 | 19.97 | 0.00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0.00 | 0.00 |
| 4 | 90天(含)-180天 | 14.12 | 0.00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0.00 | 0.00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16.83 | 0.00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0.00 | 0.00 |
| 合计 | 122.11 | 22.37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0.00 |
| 2 | 央行票据 | - | 0.00 |
| 3 | 金融债券 | 100,124,354.86 | 5.44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00,124,354.86 | 5.44 |
| 4 | 企业债券 | - | 0.00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489,832,048.96 | 26.60 |
| 6 | 中期票据 | - | 0.00 |
| 7 | 同业存单 | 297,691,485.72 | 16.17 |
| 8 | 其他 | - | 0.00 |
| 9 | 合计 | 887,647,889.54 | 48.20 |
| 10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 0.00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1520076 | 15广发银行CD076 | 1,000,000 | 99,254,540.08 | 5.39 |
| 2 | 041572016 | 15兰城投CP001 | 500,000 | 50,036,434.32 | 2.72 |
| 3 | 071517004 | 15东北证券CP004 | 500,000 | 49,992,075.57 | 2.71 |
| 4 | 011533015 | 15五矿SCP015 | 500,000 | 49,976,468.76 | 2.71 |
| 5 | 011548003 | 15中节能SCP003 | 500,000 | 49,965,657.70 | 2.71 |
| 6 | 011537013 | 15中建材SCP013 | 500,000 | 49,933,766.63 | 2.71 |
| 7 | 111510320 | 15兴业CD320 | 500,000 | 49,646,644.90 | 2.70 |
| 8 | 111507145 | 15招行CD145 | 500,000 | 49,639,873.62 | 2.70 |
| 9 | 111509225 | 15浦发CD225 | 500,000 | 49,575,213.56 | 2.69 |
| 10 | 111510330 | 15兴业CD330 | 500,000 | 49,575,213.56 | 2.69 |
| 项目 | 偏离情况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11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2840%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470% |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1893%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利息 | 7,832,115.75 |
| 4 | 应收申购款 | - |
| 5 | 其他应收款 | - |
| 6 | 待摊费用 | - |
| 7 | 其他 | - |
| 8 | 合计 | 7,832,115.75 |
| 阶段 | 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2.09.20-2012.12.31 | 1.0351% | 0.0011% | 0.3810% | 0.0000% | 0.6541% | 0.0011% |
| 2013.01.01-2013.12.31 | 4.7613% | 0.0109% | 1.3500% | 0.0000% | 3.4113% | 0.0109% |
| 2014.01.01-2014.12.31 | 5.2352% | 0.0092% | 1.3500% | 0.0000% | 3.8852% | 0.0092% |
| 2015.01.01-2015.12.31 | 4.5218% | 0.0179% | 1.3500% | 0.0000% | 3.1718% | 0.0179% |
| 2012.09.20-2015.12.31 | 16.4224% | 0.0127% | 4.4310% | 0.0000% | 11.9914% | 0.0127% |
| 阶段 | 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1)-③ | ②-④ |
| 2012.09.20-2012.12.31 | 1.1175% | 0.0010% | 0.3810% | 0.0000% | 0.7365% | 0.0010% |
| 2013.01.01-2013.12.31 | 5.0643% | 0.0109% | 1.3500% | 0.0000% | 3.7143% | 0.0109% |
| 2014.01.01-2014.12.31 | 5.5406% | 0.0092% | 1.3500% | 0.0000% | 4.1906% | 0.0092% |
| 2015.01.01-2015.12.31 | 4.8247% | 0.0179% | 1.3500% | 0.0000% | 3.4747% | 0.0179% |
| 2012.09.20-2015.12.31 | 17.5330% | 0.0127% | 4.4310% | 0.0000% | 13.1020% | 0.0127% |
| 阶段 | 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5.06.16-2015.12.31 | 1.9172% | 0.0077% | 0.7249% | 0.0000% | 1.1923% | 0.0077% |
| 序号 | 基金代码 | 产品名称 |
| 1 | 002567 | 大成国家安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该基金尚在封闭期) |
| 2 | 001144 | 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3 | 091001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 4 | 001262 | 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5 | 001263 | 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6 | 000152 |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7 | 001295 | 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序号 |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 1 | 090006 | 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 2 | 090007 |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3 | 000626 | 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A |
| 4 | 000627 | 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B |
| 5 | 000628 | 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6 | 090009 | 大成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7 | 090011 | 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8 | 001697 |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A |
| 9 | 001698 |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B |
| 10 | 001144 | 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1 | 002200 | 大成慧成货币市场基金A |
| 12 | 002201 | 大成慧成货币市场基金B |
| 13 | 090020 | 大成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4 | 090004 | 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5 | 000128 |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16 | 000129 |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
| 17 | 090019 |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18 | 001582 | 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19 | 000865 | 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20 | 001262 | 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21 | 002081 | 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22 | 001333 | 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23 | 001263 | 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24 | 000357 |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25 | 000130 | 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26 | 001159 | 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27 | 000152 |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28 | 000153 |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 29 | 000695 |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30 | 001517 | 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31 | 001295 | 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32 | 090013 |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33 | 001791 | 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
| 34 | 001792 | 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
| 35 | 090017 |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36 | 090003 |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 37 | 000587 | 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38 | 090015 | 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39 | 090008 | 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40 | 001300 |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41 | 001301 |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
| 42 | 000724 | 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 |
| 43 | 000725 | 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B |
| 44 | 090022 | 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 |
| 45 | 091022 | 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B |
| 46 | 090016 | 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47 | 090018 | 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48 | 000426 | 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 49 | 000427 | 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 50 | 092002 |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C |
| 51 | 001365 | 大成正向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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