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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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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2016-04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汉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楼明、楼江跃、汪涛、徐旭青、李蓥、金景波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3.01整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3.02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3.03资产出售标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3.04资产出售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3.05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3.06期间损益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3.07资产交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3.08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4《关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5《关于与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一)、(二)>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9《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10《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1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全部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商学琴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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