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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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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古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武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武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2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287号)。

 2、关于股权投资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国创智联网络系统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2016年3月4日,公司与深圳市国创智联网络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智联”或“乙方”)及其股东签署了投资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0,000万元对国创智联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2,500万元计入乙方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计入乙方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国创智联20%股权。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停牌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公司拟向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西藏东方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古少明、李素玉、古少波、古朴、古少扬共计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209,976,64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7,798.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古少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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