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6 年4 月25日、4 月26日、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6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赛福天钢绳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崔志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