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4月7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61号),并于2016年4月11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6-063)。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详尽核查,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公开披露反馈意见答复,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61]号之反馈意见答复》等相关文件。公司将于上述文件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答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